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尊龙app下载官网

尊龙app下载官网 今天是:
尊龙app下载官网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0        来源:计财处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起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研究提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市组织实施,编制全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承担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城乡规划的责任。指导全省城镇化工作。拟定全省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和管理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五)承担建立全省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省级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定金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全省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省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全省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省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担指导全省城市建设的责任。研究拟定全省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省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指导全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全省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拟定全省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全省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全省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全省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村镇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指导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省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省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镇建设,指导全省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省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全省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    

  (十一)承担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省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二)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责任。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厅预算单位共19个,包括:

  厅机关本级、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省城市建设档案馆、省设计审核室、省重点工程建筑技术服务中心、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幼儿园、省建设信息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稽查办公室、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传中心、省城乡建设学校、省建筑节能监管中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省城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省招标投标站。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我厅部门预算总额80112.65万元比2016年的216739.84万元降低了136627.19万元,下降了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下降了71.9%。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12,342.87万元,比2016年11,581.72万元增加了761.15万元,增长了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调资,依据为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实施意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39973.68万元,比2016年的174847.14万元降低了134873.46万元,下降了77.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7年预算和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16〕16号)要求,专项转移性支付项目数量和规模压缩50%,经费补助类项目压缩20%。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6万元,公务接待费为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09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厅2017年厅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5.26万元,比2016年410.2万元,增长8.6%,原因一是2017年厅机关实有在职人数比2016年增加9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公车补贴增加;二是因在职人员调资,工会经费、物业费等相应增加。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94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具体目录见附件)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1)行政参公单位用车:实有一般公务用车4辆,实有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用车4辆;   (2)事业单位用车:实有一般公务用车车辆31辆。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面积419335.37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470014.29平方米,其中:办公403063.7平方米,住宅66950.59平方米。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厅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055.53万元。

  七、指标及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预算科目情况:

  “教育”支出主要为我厅所属2个大中专院校各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为离休职工离休费及退休职工取暖费。

  “医疗卫生”支出主要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独生子女补贴及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

  “节能环保”支出主要为能源节约利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减排专项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

  “农林水事务-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补助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为农村住房抗震改建经费、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八、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