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十五批“三类人员” 审查结果的公告(第58号)
发布日期:2023-08-04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处
晋建许公告字〔2023〕58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李丽等1303人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姜贺彬等1448人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李新军等618人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条件,刘永军等141人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信息变更申请,王璐璐等156人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申请符合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4日
(主动公开)